政府對有關問題的態度一直是認為絕大多數的個案是在安全水平,原因是政府所用的水平為國際衛生組織(WHO)的安全標準。我們從資料中發現不同地區對這類輻射的安全限值有更嚴格的限制,而不同標準的差距可達10倍甚至100倍。我認為而除了國際組織的標準數值這種「硬指標」以外,還必須要考慮居民的實質「感覺」,這些感覺有能是來自發射站的輻射而對人體的不良反應,包括頭部不適及情緒等影響。雖然政府一再強調未有足夠證據證明些輻射與癌症有關係,但仍有部份研究指出暴露於手機輻射可能會增加罹患腦瘤的危險性。手機發射站的輻射仍未排除它的安全性問題,因此政府有應謹重處理及研究。特別是香港是一個大廈林立,高度密集的城市,這種與外國不同的特殊環境會否令手機發射站輻射對人體有其他影響?而華人對發射站輻射的反應是否與西方相同?這都需要透過本地化研究去了解。
噪音、空氣、水質及固體廢物污染有管制,但光污染及輻射污染卻是「無王管」,而使用的標準也令人擔心過於寬鬆。我認為在追求更佳通訊質素同時,政府也要平衡市民的健康。